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仓山办案中心扩建项目工程类采购项目的补充事项公告
1.招标项目名称: 仓山办案中心扩建项目工程类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 [350100]SD[CS]2018001
3.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7月27日
4.采购人: 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
地址: 福州市朝阳路30号
联系人: 柯建东 联系电话:13705076394
4.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4号楼5层C单元
联系人: 小林 联系电话:0591-87959580 传真:0591-87959580
5.更正(补充)内容:
更正(补充)事项及内容:由于8月1日起检察机关不再提供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查询,现关于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查询的补充如下:如投标人无法开具无行贿犯罪告知函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磋商文件中与本更正公告有不一致的,以更正公告为准。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对各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本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有约束力。请已报名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传真(0591-87959580)回函确认本通知已收悉, 否则视为收悉本通知并且无异议。
特此通知!
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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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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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获悉上述变更内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
201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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