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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2021年松林改造提升皆伐改造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来源: | 作者:fjsdzb | 发布时间: 2021-12-10 | 12893 次浏览 | 分享到:

项目概况

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2021年松林改造提升皆伐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ZB[YQ]2021051

项目名称: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2021年松林改造提升皆伐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3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项目要求

建设地点与规模

建设期限

1

1

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2021年松林改造提升皆伐改造项目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马尾区罗星街道青洲村,项目区涉及3个小班9个地块,总面积366.19亩。

建设期3年,抚育3年,每年一次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受邀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3.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3.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3.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3.8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3.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函”。(8)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0日  至 2021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方式:(1)未在规定时间购买邀请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2)邀请招标文件可至现场报名领取,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3)投标人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邀请招标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3、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  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北支行

   35050189000700001394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限山1号        

联系方式:戴炎诚 /136008364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联系方式:杨淑芬/0591-879595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淑芬

电 话:   0591-87959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