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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清流监狱罪犯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来源: | 作者:fjsdzb | 发布时间: 2020-05-25 | 154 次浏览 | 分享到:

  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清流监狱的委托,就“福建省清流监狱罪犯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3500]SD[GK]202000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3500]SD[GK]2020001

项目名称:福建省清流监狱罪犯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小杨

联系方式:0591-8795958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省清流监狱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林畲乡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延发/18060120221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后勤

2、简要技术要求:本项目是福建省清流监狱副食品物资定点采购,所采购食品供罪犯食用。包括采购、运输、售 后服务等。投标人提供的物资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为有效期内安全卫生产品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合同履行日期:从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楼2层2单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杨/0591-87959580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4月27日

中标日期:2020年05月25日

总中标金额:43.8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永安市壹久商贸有限公司

燕西中山路松仔岭巷中山停车场综合楼3号

43.8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438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5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9%。


评审专家名单:

陈善杰、姚烽、叶玮、左松影、赵延发(采购人代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包号 中标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1 其他食品 闽盐、中盐、京麦丹、海天、跃龙、华品、虎彪等 1 438000

服务要求:1、质量标准:永安市壹久商贸有限公司供应的食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不得供应腐烂、变质、以次充好、伪劣、超过保质期、接近保质期的食品和用品,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二分之一。2、包装要求:(副食品物资清单中的1-18)项有外包装的食品,检查包装完整,无破损,食品包装标签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装标识有标明食品名 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 销者的名 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3、售后服务:提供的食品提供“三包”,提供查验票据可追溯。



六、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1.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评审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资格评审小组评议,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合格。

1.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情况:无

3、备案编号:K-清流监狱-GK-202004-B1105-IDN。

4、定标日期:2020年05月25日(项目编号:[3500]SD[GK]2020001)

5、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