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潭嘉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广告位招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广告位招商项目
项目编号:SDZB2019007-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95958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潭嘉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5#1505
联系方式:汪女士 0591-231527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先生 0591-8795958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广告位招商项目
数量:5(年)
规格: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供应商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3)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未提供书面声明的,投标无效。3、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的声明函。①投标供应商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②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0月25日 08:30 至 2019年10月3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均为100元,售后不退。(现场购买或汇入相应的金额到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并将汇款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获取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公司地址标注后发邮件至本公司)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1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情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投标供应商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②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