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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结果公告(包1)
来源: | 作者:fjsdzb | 发布时间: 2021-11-17 | 5932 次浏览 | 分享到:

平潭综合实验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结果公告(合同包[350190]SD[GK]2021001-2-1


一、项目编号:[350190]SD[GK]2021001-2
二、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

三、采购结果
  
[350190]SD[GK]2021001-2-1 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五四路233号180000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90]SD[GK]2021001-2-1 包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单位服务标准金额
(元)
1-1C150499
其他保险服务
平潭综合实验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成立大病保险服务中心,专门负责所有大病保险出险案件的赔付,以及基本医保封顶后进入大病保险赔付的案件的费用审核及理算等工作,超基本医保封顶线后的大病保险案件由承保公司审核、理算合规医疗费用的大病赔款,并与定点医疗机构或参保人直接结算,实际赔付结果将作为与医保基金管理机构结算赔付支出的依据。1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经营,承担项目运营成本和盈亏风险。严格执行国家、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合同保密要求,确保参保人员的信息安全,不得泄露、不得用于其它领域。180000000.0000

、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林海燕 (包1),陈为官 (包1)
评审专家:肖宝荣,林嫣,孙丽清,丁燕菁,赖福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人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人民币35138元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仅针对平潭综合实验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收取,平潭综合实验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北支行,账 号: 35050189000700001394。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90]SD[GK]2021001-2-1 包1 :35138
  收取对象: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评审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资格评审小组评议,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合格。 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政策性价格扣除情况:无。 4、备案编号:P-XF-GK-202104-B0172-SD。 5、定标日期:2021年11月17日(项目编号:[350190]SD[GK]2021001-2)。 6、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为2021年度至2023年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一层
    
联系方式:139502333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联系方式:0591-87959580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杨红英
    
电  话:0591-87959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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